实施党纪处分,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( )讨论决定,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。
党员领导干部( ),在交通、医疗、警卫等方面为本人、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,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。
对信仰宗教的党员,应当( ),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,应当劝其退党;劝而不退的,予以除名;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违反( ),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,或者违反( ),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。
超标准、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、摊派费用,加重群众负担的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情节严重的,给予( )处分。
党员被依法留置、逮捕的,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。根据( )处理结果,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,应当及时予以恢复。
预备党员违犯党纪,情节较轻,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,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( )。
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、行政处分,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,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、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、性质和情节,经核实后依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规定给予( )。
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,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,时间超过( ),情节较重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、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,( ),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